各部门:
为推动我院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,表彰我院在科学研究、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、科技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,根据唐科院字【2016】14号文件《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评选科技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规定》,现组织评选2020年度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科技工作先进集体以学院二级部门为推荐单位,全院评选、表彰先进集体1个。
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为学院全体在职员工,全院评选、表彰先进个人5名。
二、推荐条件
1.科技工作先进集体
①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国家、省、市各级关于教育与科学研究的有关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重视科研教改工作,学术氛围浓厚,认真组织、切实支持本部门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工作。
②在学术科研、科研创新、基地建设、新技术推广应用、梯队建设、对外合作与交流等科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。
③有较稳定的科研方向和较高科研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科研团队。
2.科技工作先进个人
勤学肯钻,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,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,在学术科研,新技术推广应用,著作出版,发表论文等科技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①获省部级科技进步、社科成果一等奖的前五位、二等奖的前三位、三等奖的前两位研究人员或获市厅级科技进步、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首位研究人员。
②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。
③以第一作者的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。
④独立或以第一作者(主编)的身份,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、或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、EI收录、或出版学术著作(含教材)。
⑤科技开发(指技术、产品、工艺开发)科技成果推广
应用中做出显著贡献,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。
三、评选办法
1.先进事迹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2.申报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的部门填写《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》(见附件1),申报先进个人填写《科技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见附件2)和《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分表》(见附件3),申报人将申报表、评分表及有关申报支撑材料,提交本人所属部门。
3.部门对申报人进行审核、初选、汇总,将入选者的申报表、评分表及本部门的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,报科研处。
4.科研处负责整理汇总各部门提交的材料,并协调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、学院纪委开展评选工作。
5.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经公示后,报院长办公会审批。
四、评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。邮箱:tskjkyc@126.com。